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遭歧视的问题几经媒体报道后,引发舆论高度关注。澎湃新闻注意到,近期已有一部分单位在修改招聘条件,明确将同等对待非全日制研究生。
9月10日,鲁南技师学院通过官网发布《2020年公开引进优秀高校毕业生补充公告》称,根据《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文件精神,现就鲁南技师学院2020年公开引进优秀高校毕业生引进范围条件补充公告如下:自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考试招生执行相同政策和标准的全日制、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根据鲁南技师学院两天前公布的方案,学校计划引进对象为符合岗位要求的国内部分重点高等院校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含3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以及中外合作办学、独立学院毕业生,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和定向培养的毕业生不得报名。澎湃新闻早前报道提到,9月8日,海南省儋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的《2020年儋州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第二号)》也明确:根据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教研厅函〔2019〕1号)的规定,将此次考核招聘报名条件“全日制研究生”修改为“研究生”。
儋州市人社局曾在8月24日发布了《2020年儋州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第一号)》。其中,对招聘对象的规定为“面向儋州籍(含儋州生源)2020年应届毕业生”,相关岗位的招聘资格中悉数注明为“全日制研究生”。9月8日修改后,已悉数变为“研究生”。
省一级层面,浙江省已于近期公布了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指导用人单位共同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营造良好就业环境。
通知明确提出,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是我国研究生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及政府投资项目岗位公开招聘要规范招聘信息管理,不得设置与职位要求无关的报考资格条件,并在本单位网站和同级人力社保部门网站公开发布。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对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指导服务和政策宣传引导,密切关注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进展情况,将暂未就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纳入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服务,开展职业指导,组织职业培训,提供见习岗位,促进尽快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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